以前任何时候我都讨厌媚态,任何样式的媚态。而现在,我正在向自己的媚态屈服。这一切的变化和发生只是源于我眼中文字的存在,或是文字在我眼中的存在。
多年前我在和博中挚友讨论起彼此对文字的热爱时,我称其为文字的情人。挚友好像也欣欣然接受这个情人的称号。看来文字的面子足够大。情人一般经彼此心底情愫暗昧而产生。暗昧通达应该是情人间的一种绝好的意境。而媚态恰是那种情人欢愉前的匍匐。
做为主要的记载工具,文字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作用显而易见。但有时,文字仅仅为一种情感的需要而精彩。由于文字存在着对人们这种情感型需求的满足性功能,许多时候人会为了自个儿的情感需要而对别人的文字发生兴趣。这都是因为在别人的文字叙述里发现了自己情感的影子,称之为共鸣。我思故我在,你思我也在。我以为这就是自己文字和别人文字间的区别和相互引力。在这样的“思”和“在”之间,文字是决定性的使者。
有时文字的面貌是如此的可爱难拒,我们的内心里会发生由衷的欢喜甚而产生惊艳之神情,继而阿谀之媚态暴露无遗。我以为这就是文字最大的魅力。
近期读文杂感,是为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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